质量奖!第八届霍山县人民**质量奖申报条件材料和管理办法
2023-03-31 发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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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届霍山县人民**质量奖正式开始申报,申报时间截止5月26日前。下面来看看具体的霍山县人民**质量奖申报条件材料和管理办法,有什么疑问,可以直接咨询小编了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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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霍山县人民**质量奖申报条件
(一)在本县区域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,具有3年以上的相应资质或证照;
(二)符合国家产业导向、环境保护、节能减排、安全生产、质量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要求;
(三)质量管理体系健全,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,已通过GB/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其他相关体系认证;
(四)在质量水平、创新能力、标准制定、品牌影响力、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,达到县内外领先水平;
(五)积极履行社会责任,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。近3年内无重大质量、安全、环境污染、公共卫生等事故(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);无产品(服务)质量监督抽查(检查)不合格记录;无其他严重违法、违规不良记录(由相关部门界定);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。
详见《霍山县人民**质量奖管理办法》。
二、霍山县人民**质量奖申报材料
申报材料由申报表、组织概述、自评报告及实证材料组成。
(一)申报表。申报组织应如实、完整填写《霍山县人民**质量奖申报表》。
(二)组织概述。内容根据《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》(GB/Z19579-2012)附录B的要求提供,字数不超过3000字。
(三)自评报告。一是详细说明导入卓越绩效管理的时间、过程、做法、成效和经验(单独成篇);二是对照《卓越绩效评价准则》(GB/T19580-2012)具体要求,逐条从采用方法、工作开展和实施结果三个方面,用数据和事实撰写自评报告,可以使用图表,字数不超过50000字。
(四)实证材料。凡在申报表、自评报告中涉及的内容,需提供证明性材料,包括企业基本信息资料、与申报表中内容有关的材料、反映企业管理水平和经营业绩的材料,企业认为还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,实证材料需要准备原件以备核查。
申报表、组织概述和自评报告合订成册,实证材料单独成册。A4纸双面打印、软封面装订,字体为小四号,行距1.5倍。
三、霍山县人民**质量奖申报程序
(一)符合条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申报,如实填写申报材料,申报组织应在本组织内部进行公示,公示无异议的出具情况说明,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。
(二)申报组织于2023年5月26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县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。
四、霍山县人民**质量奖管理办法
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为规范县人民**质量奖评选和监督管理工作,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,弘扬质量领域工匠精神,提高产品、工程、服务和环境质量,全面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《六安市人民**质量奖管理办法》,结合我县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县人民**质量奖(以下简称:县**质量奖)是县人民**授予企业和组织的县级最高质量荣誉,包括县**质量奖和县**质量奖提名奖。
第三条 县**质量奖评审遵循公开、公正、公平的原则,做到严格标准,程序规范。
第四条 县**质量奖每2年评选一次,每次授奖不超过3个(含小微组织1个),提名奖不超过3个(含小微组织1个)。
第五条 县**质量奖对申报组织的评选标准,采用《卓越绩效评价准则》(GB/T19580)和《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》(GB/Z19579)。
第六条 县**质量奖的奖励和评审工作经费,列入县财政预算。
获奖组织应将奖励经费用于质量工作的持续改进、经验交流、推广宣传、人员培训等。
第二章 申报条件
第七条 申报县**质量奖的组织(以下简称申报组织)应当具备以下条件:
(一)在本县区域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,具有3年以上的相应资质或证照;
(二)符合国家产业导向、环境保护、节能减排、安全生产、质量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要求;
(三)质量管理体系健全,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,已通过GB/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其他相关体系认证;
(四)在质量水平、创新能力、标准制定、品牌影响力、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,达到县内外领先水平;
(五)积极履行社会责任,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。近3年内无重大质量、安全、环境污染、公共卫生等事故(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);无产品(服务)质量监督抽查(检查)不合格记录;无其他严重违法、违规不良记录(由相关部门界定);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。
第八条 鼓励县**质量奖获奖组织持续提高卓越绩效管理水平,争创上级**质量奖。获奖组织5年内不得以原获奖成果再次申报县**质量奖。
第三章 组织和评审
第九条 在县质量发展委员会的领导下,县人民**质量主管部门负责县**质量奖评选工作。主要职责包括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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